公司车牌不能转让过户给另一个公司的,车牌是属于国家的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于车牌只具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车牌不能过户,不可以转给个人,但是车辆是可以进行过户,车辆过户完毕,车管所会收走车牌。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车牌虽不能过户,但是符合条件的使用人,尽管车辆不再属于自己的,仍具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符合以上两种情况,车牌原所有人有权继续使用,但是不管企业还是个人都不具有出售转让车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