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三地通过“线上会商”共同制定年度执法联动重点,持续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牢环境执法联动基础,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0-2021年度,京津冀三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拓展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联动层级,期间通州区与廊坊市建立 “京冀水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会商制度”,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根据2020年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如果一辆天津的超标大货车在北京被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都能通过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查询到这辆车的超标信息。以后,这辆车无论行驶到京津冀三地都将被重点检测。因此强化移动源联动执法,对超标车辆实现数据共享,加大处罚力度,成为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的标志性成果。
6月10日下午三地生态环境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通州、廊坊交界处的觅子店综合检查站过往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市局执法总队副队长谢志宽带队,协同河北廊坊市监察总队及香河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联合我区骨干执法队员在觅子店检查站开展对京津冀移动源联合执法模式现场调研,使用设备对车辆进行检测。
当日8:00-18:00,觅子店检查站共检查柴油车363辆,其中京津冀三车辆337辆;检测超标并现场移交交管部门处罚22辆,其中京津冀三地车辆1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