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整改为目标切实改善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

近日,区生态环境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道路上行驶的重型柴油车存在冒黑烟、车体脏、道路扬尘严重的问题,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开展入户执法,对涉事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经查,该车尾气排放检查时有明显可见烟度,林格曼黑度超过I级,尾气排放超标,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车辆进行高限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以此车辆为线索,执法人员继续对该车所在公司注册的所有车辆进行数据筛查,发现该公司注册有131辆重型柴油车,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33辆车存在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情况,经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数量占注册车辆数量的25%。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未能落实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未能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约谈了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立案处罚。

2021年以来,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核查用车大户车辆尾气排放情况,共发现6家机动车保有量在20辆以上的用车大户存在超标率高和超标次数多的情况,目前已对4家用车大户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对其余违规用车大户开展立案调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并继续以问题为导向,整改为目标,《条例》为工作抓手,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用车大户的环保意识,切实改善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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